宜春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赣教法字[2004]6号),进一步巩固、规范、深化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通过深化校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严格各项管理,增强学校工作透明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
二、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防止弄虚作假和走过场。
(三)突出重点,围绕学校重大决策,师生关心热点问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展开。
三、校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党政办、纪委办和监察室、组织部和人事处、财务处、工会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本《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主要职责: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建立校务公开档案,及时记录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时间、形式、教职工群众反映的主要意见、整改措施等。
(二)学校成立校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由校党委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校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工会干部和教职工代表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校务公开内容、时效、程序等,并负责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考核。
(三)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能及工作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公务公开实施细则,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内容、职责和分工,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在依法治校的轨道上稳步进行。
四、校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基本情况公开:学校历史概况、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事项和重大决策程序等情况公开;
(二)学校财务管理公开:学校财务预决算、财务收入、财务支出等情况公开;
(三)科研情况公开: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等情况公开;
(四)学校收费政策公开:学校执行国家、省及省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公开;
(五)学校建设项目公开:学校重大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的确定与资金来源,施工队伍选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总造价,工程竣工验收,学校大宗物资、仪器设备采购等情况公开;
(六)重大组织人事事项公开:学校内部机构设置,科以上干部竞聘上岗,教职工竞争上岗、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奖惩、晋职晋级、招聘录用、公派出国进修访问等情况公开;
(七)学生管理事项公开: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杂费的减免,奖、贷、助学金的发放和勤工俭学基金的使用情况,转学、转专业、休学等情况公开;
(八)招生考试就业事务公开:学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纪律以及招生计划、条件、录取结果,保送生、特长生的选拔条件、程序、结果以及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公开;
(九)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公开:学校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学校管理,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业绩情况和廉政建设等情况公开;
(十)教职工收益分配公开:工资调整、岗位津贴分配、住房调整、贫困职工救助、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基金缴纳等情况公开;
(十一)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外公开的事项。
五、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教代会闭会期间,可以通过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将结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二)旁听会议制度。师生党员代表旁听党委会,师生代表旁听校长办公会。
(三)各种会议形式。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情况发布会、通报会、座谈会,向校内各单位、团体和师生员工公开校务,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各种公文形式。学校以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校务。
(五)视听传播媒体。学校设立校务公开栏并充分利用校报、互联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广播、宣传橱窗、宣传资料和办事手册等公开校务。
六、校务公开的程序和要求
(一)校务公开程序按提出、审查、公开、议事、整改五个环节进行。职能部门提出校务公开内容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在一定范围以一定形式予以公开,属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实行会后公开;属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教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应随时公开。工会、校办、监察处要及时收集师生对公开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议,认真整改。
(二)全面推进学校二级单位事务公开,建立二级单位事务公开制度。部门“一把手”是事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原则和要求,加强本部门的民主管理,搞好本部门事务公开。
(三)建立校务公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对文件所规定的校务公开内容,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文件规定要求公开校务的部门和有关人员,学校要进行责任追究。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对部门年终考评检查的重要内容。
(四)切实做好建档立案工作。凡向全校公开的事项,公开部门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记载和定期归集整理、装订立卷,认真保存好校务公开的档案资料,校工会定期编辑校务公开汇编并下发到校属各单位,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和评议。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宜春学院校务公开工作一览表
宜春学院校务公开工作一览表
序号 | 公开内容 | 责任 部门 | 公开范围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间 |
1 | 校长工作报告 | 党
政
办 | 教代会代表 | 教代会 学校办公网 | 教代会 召开期间 |
2 | 学校发展规划 | ||||
3 | 重大改革方案 | ||||
4 | 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 ||||
5 | 学校党委会会议纪要 | 全校教职工 | 学校办公网 | 每次 | |
6 | 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 ||||
7 | 学校主要工作安排及落实情况 | 每月 | |||
8 | 校领导工作动态 | 每半月 | |||
9 | 财务工作报告 | 财 务 处 | 教代会代表 | 教代会 | 教代会 召开期间 |
10 | 经济政策 和收费项目、标准 | 全校师生 |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 | 制订前、修订后 | |
11 | 各类用房调(分)配 | 总 务 处 | 全校教职工 |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 | 每次 |
12 | 学校基本建设规划 及项目 | 每年一次 | |||
13 | 学校基建工程招投标 | 其他方式 | 每次 | ||
14 | 仪器、设备、房屋土地资产管理及变更情况 |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 | 每次 | ||
15 | 校办产业和后勤实体经营情况 | 学校办公网 | 每年一次 | ||
16 |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 | 其他方式 | 每次 | ||
17 | 职称、职级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方案、结果 | 人
事
处 | 全校教职工 |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 | 评审 前、后 |
18 | 人事招聘方案或办法及结果 | 招聘 前、后 | |||
19 | 教职工的聘任、考核、奖惩等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 | 不定期 | |||
20 | 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 教代会代表 | 教代会 学校办公网 | 教代会召开期间 | |
21 | 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条件、任用程序、任免结果 | 组织部 | 全校教职工 |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 | 不定期 |
22 | 干部考核、奖惩等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 | 每年一次 | |||
序号 | 公开内容 | 责任 部门 | 公开范围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间 |
23 | 选拔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标准、条件、业绩及考核、遴选结果 | 科研(学科建设)处 | 全校教职工 |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 | 每年一次 |
24 | 学科建设情况 | ||||
25 | 科研成果 及技术开发利用情况 | 不定期 | |||
26 | 教学研究成果的申报、评选、报送情况 | 教务处 | 全校教职工 |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 | 不定期 |
27 | 重点专业、课程、 实验室建设情况 | ||||
28 | 教务管理办法 | ||||
29 | 教学经费分配 | 学校办公网 | 每年一次 | ||
30 | 重要新闻 | 宣传部 | 全校教职工 |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校园网 | 不定期 |
31 | 招生录取政策、程序、计划以及录取结果 | 招就处 | 全校师生 | 公开栏 校园网 | 每年一次 |
32 | 毕业生就业政策 | ||||
33 | 教职工出国访问、 进修等有关事项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全校教职工 |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 | 不定期 |
34 | 学生奖、贷、助学金的相应政策、发放办法 | 学工处 | 全校师生 |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校园网 | 每学期 |
35 | 教(职)代会提案的办理结果或办理情况 | 工会 | 全校教职工 | 教代会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 | 不定期 |
36 | 工会经费的使用及工会会员的发展情况 | 教代会 | 每年一次 | ||
37 | 各类评优方案和结果 | 有关 部门 | 全校教职工 |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 | 每次 |
38 | 学校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事项 | 有关 部门 | 全校教职工 | 公开栏 学校办公网 | 不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