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

  •   


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4-06-13

凡学校教职工需要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凭所在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挂靠户需监护人出具挂靠人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加盖监护人所在部门公章,到校计生办公室审核办理,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还应凭学校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凤凰街街道计生办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