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我校在办公楼第四会议室召开2016年江西省“先进女教职工个人”推荐评审会。副校长蒋钰出席评审会,党政办、纪检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学工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与评审。评审会由工会主席刘峰主持。
蒋钰发表讲话
会上,刘峰首先传达了省教育工会下发的《关于表彰先进女教职工组织和先进女教职工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学校下发的有关通知精神。工会副主席段军平介绍了申报参评江西省“先进女教职工个人”教师的基本情况。
经过前期由各单位推荐上报和初审,共筛选出9名候选人。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这些候选人的主要事迹,细致地查阅了申报材料,认真讨论,纷纷发表意见,并进行了投票表决。
最后,蒋钰发表讲话。她要求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先进女教职工个人申报各项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做好服务工作;在推荐评审过程中注重树立典型,后期要做好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