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属各单位:
近日,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宜春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宜办发电[2016]22号)。根据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我校可遴选报送1名优秀教职工参与“宜春市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为了发掘先进、弘扬先进,学习先进,进一步促进学校民主办学,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选优秀工作者。请各教学院、校属各单位广泛宣传,遴选符合条件(相关条件详见附见3)的教职工积极申报(每个教学院限报2人,校属单位限报1人),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研究,遴选报送1名优秀教职工参与宜春市评选。
请各单位于
附件1:2016年宜春市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附件2:2016年宜春市劳动节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附件3:《关于做好2016年宜春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宜办发电[2016]22号)
宜春学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