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宜春学院“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院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深化职工小家建设,丰富职工小家内涵,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升教职工幸福感,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构建平安、文明的和谐校园,经研究,校工会决定在教学院基层工会开展宜春学院“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把二级工会建设成教职工信赖的组织,更好地发挥二级工会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推进我校基层民主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申报条件
1.坚持党政工共建,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牵头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齐抓共建。
2.基层工会能认真履行职责,竭诚服务教职工。每年召开二级教代会,按期换届。做好困难帮扶、送温暖等“暖心”工作。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运作方式。具有固定的活动场所,面积≥40平米,配备了基本的设施;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会员参与度高,营造良好的育人文化氛围。
4.重视教职工的思想引领,积极开展“树、创、献”活动。
5.能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赋予“职工小家”新内涵,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三、具体安排
(一)申报
请各基层工会积极申报并认真填写《宜春学院“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申请表》(见附件),于2022年6月10日前申请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版oa发送给校工会马彦如老师,联系电话19807956100。
(二)评审
校工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会和现场考察。
(三)公示
校工会将专家评审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启动“职工小家”建设工作。
四、管理模式
(一)“职工小家”建设以基层工会为单位,采取“学校和基层工会共建、以基层工会自建为主”的方式。由基层工会提出申请,校工会组织评审考察。校工会将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评选出一个基层工会进行“职工小家”创建,并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的支持,助推“职工小家”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职工小家”建设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和《宜春学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宜学院工字〔2019〕8号)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建设经费可开支的内容有:(仅供参考)
1.体育健身类:乒乓球台(附网架、乒乓球拍)、多功能腰腹练习器、跑步机、羽毛球拍、哑铃、棋类、运动垫等体育用品和器材。
2.文化生活类:微波炉、咖啡机、茶具(普通)、书柜、书刊、沙发、桌椅、电视、冰箱、消毒柜、电子琴、音响等文化、生活服务类用品。
3.用于“职工小家”建设其它项目和设备。
(三)进行“职工小家”创建的基层工会要严格执行学校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资产管理要求,谁使用,谁管理,所购设备按固定资产处理,入基层工会资产账。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精心组织。
2.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认真落实教职工在建家工作中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靠教职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争取把职工小家建成民主之家、创新之家、文明之家、活动之家和友爱之家,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教职工共享建家成果。
3.要制定“教职工小家”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建设“教职工小家”的各项活动,做好活动记录,提高职工参与“教职工小家”的积极性。
4.坚决杜绝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宜春学院工会
2022年5月24日
宜春学院工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