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工会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做好第五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主要内容
教代会代表提案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行。内容包括:人才培养、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财务管理、校园建设、后勤服务保障、党群工作、学生工作及其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提案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监督,提高提案办理的现代化水平,教代会采取网上提交提案方式征集提案。
1.提案人、附议人须为学校第五届教代会正式代表。
2.经一名代表提出,至少2名代表附议的提案方为有效。
3.代表应按照提案系统使用说明要求(附件2),将提案各部分内容撰写完毕。“案名”要写明要求解决的问题;“案由”要写明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提案所提问题的解决办法”要写明提出解决办法、方案和思路。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实施建议,力争撰写出高质量的提案。
5.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一事一议”。
三、提交时间
请提案人于2022年3月18日前登录电子提案系统提交电子提案;并将电子稿OA报送校工会马彦如,电话:19807956100
附件1:宜春学院第五届第二次双代会提案表格
附件2:电子提案操作手册
宜春学院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
宜春学院第五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表
编号:
提案人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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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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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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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 案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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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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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进 措 施 和 具 体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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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工 作 委 员 会 意 见
| 审核意见: 1.立案﹙ ﹚;2.退回重提﹙ ﹚; 3.作为意见、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 ﹚; 实施部门: 经研究确定本提案由牵头,协助实施办理,请于年月日前研究答复或解决,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后,将处理结果填入“承办部门落实情况”栏内,并请提案人签字后,再送交校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提案承办部门分管领导批示 |
签 名: 年 月 日 | |||||||
承办部门落实情况 |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 |||||||
提案人反馈意见 | 提案人对以上处理意见是否满意,请在以下栏内打√ | |||||||
满 意 |
| 基本满意 |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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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言: 提案人签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