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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各基层工会:

为增进我校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增强教职工的获得感,激发教职工建功立业的工作热情,根据《江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全省优秀教职工、一线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赣教工〔201720号)及《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工〔2018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坚持面向全体教职工并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优先安排以下四类对象参加疗休养:

1、凡在学校工作满三年,近五年荣获校级以上奖励、先进称号的教职工;

2、近年来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突出的教职工;

3、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教职工;

4、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较长,且从未享受过疗休养的教职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本年度疗休养待遇:

1、上年度10月份至本年度11月份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

2、上年度10月份至本年度11月份累计旷工1天及以上的;

3、上年度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4、近三年参加过疗休养

5、有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

二、疗休养时间

第一批(1217日—19日)

第二批(1224日—26日)。

  1. 疗休养地点:宜春温汤工人疗养院(省教育工会指定疗休养地点之一)。

  2. 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每周五17:00—18:00

2、报到地点:温汤镇工人疗养院

五、疗休养活动行程

1)周五下午自行前往温汤镇工人疗养院报到,入住酒店(晚餐时间18:30);

2)周六上午8:30统一乘车赴素质拓展基地进行训练;

3)周六下午休息疗养;

4)周日上午9:00听取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讲座;

5)周日中餐后返回。

、疗休养名额分配

序号

基层工会

人数

名额

序号

基层工会

人数

名额

1

机关一

37

2

14

外国语学院

83

6

2

机关二

25

2

15

音舞学院

48

3

3

机关三

21

1

16

美设学院

59

4

4

机关四

40

3

17

数计学院

83

6

5

机关五

44

3

18

理工学院

103

7

6

机关六

59

4

19

化生学院

93

6

7

机关七

36

2

20

生科学院

112

7

8

机关八

22

1

21

医学院

110

7

9

机关九

59

4

22

美容医学院

32

2

10

文传学院

85

6

23

体育学院

81

5

11

政法学院

53

4

24

继教双创学院

24

2

12

马   院

37

2

25

网络中心

16

1

13

经管学院

104

7

26

图书馆

50

3

备注:其中含各基层工会主席名额。

、相关要求

1、请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疗休养文件要求对参加人员进行审核并公示,根据疗休养批次安排表(附件1)填写宜春学院教职工疗休养审批表(附件),报送参加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2、请各基层工会将宜春学院2021年教职工疗休养报名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于1213日(星期1700前报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115室),电子稿通过OA寻呼至工会马彦如老师,联系电话:3201325

3、报名时,有特殊病史的教职工要如实说明。身体有严重疾病的教职工请注意自身安全,如隐瞒不报,在疗休养过程中发生意外,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往返途中请大家遵守交规,注意安全。

4、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不得携带家属;

5、参加疗休养人员将予以公示

6参加疗休养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1:宜春学院2021年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批次安排表.xls

附件2 宜春学院教职工疗休养审批表.docx

附件3:宜春学院2021年教职工疗休养报名汇总表.xls



宜春学院工会   

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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