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充分调动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校工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先进基层工会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工会(全校10个)
2.工会积极分子(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工会
(1)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和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在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2)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关心教职工疾苦,倾听教职工呼声,反映教职工要求,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积极推进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广泛开展以师德师风建设为主要内容,以青年教师为重点的教职工队伍建设活动和教学科研创新等活动,工会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创新;
(4)工会组织健全,班子团结,有号召力和战斗力,得到教职工的好评;
(5)认真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开展的各种活动,成绩突出。
2.工会积极分子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3)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校院工会活动;
(4)成绩突出,得到本单位绝大多数教职工的信任。
三.评选办法
1.各基层工会在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和条件进行工会积极分子推荐。
2.先进基层工会评选:按《宜春学院基层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暂行办法》宜学院工字〔2017〕5号文件进行。
3.评选出的工会积极分子均需填报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个人材料500字以内),于12月11日前交至校工会综合科115室,电子稿OA发送至马彦如。基层工会自查材料请于12月14日前交至校工会综合科116室。
4.评选结果将在OA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工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