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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宜春学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8

经校工会、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初核,下列258名教职工符合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见附件1),其中在职人员46名,离退休人员212名,现予以公示(见附件2)。

公示日期从1018日至1022日,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的,请通过以下列电话举报:

宜春学院工会:0795-3201325

宜春市卫健委:0795-3199188


宜春学院工会

20211018



附件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pdf.pdf

附件2:2021年度宜春学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名单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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