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工会、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初核,下列258名教职工符合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见附件1),其中在职人员46名,离退休人员212名,现予以公示(见附件2)。
公示日期从10月18日至10月22日,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的,请通过以下列电话举报:
宜春学院工会:0795-3201325
宜春市卫健委:0795-3199188
、
宜春学院工会
2021年10月18日
发布时间:2021-10-18 |
经校工会、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初核,下列258名教职工符合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见附件1),其中在职人员46名,离退休人员212名,现予以公示(见附件2)。
公示日期从10月18日至10月22日,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的,请通过以下列电话举报:
宜春学院工会:0795-3201325
宜春市卫健委:0795-3199188
、
宜春学院工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