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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宜春学院困境妇女儿童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宜春学院工会

宜春学院妇联


宜学院工字202118




关于做好
2021年度宜春学院困境妇女儿童

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切实帮助妇女儿童解决困难、维护权益,根据宜春市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困境妇女儿童救助工作资金安排,开展宜春学院困境妇女儿童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宜春市妇联拨款6000元。

二、救助对象及条件

家庭贫困(低保户家庭妇女儿童或是无固定职业、月收入低于1500元)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困境妇女儿童:

1.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

2.遭受拐卖的或被解救的;

3.遭受性侵害的;

4.遭受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伤害的;

5.遭受工伤、患职业病的;

6.生活、看病困难前来求助;

7.因其他侵权伤害需临时帮助。

三、救助程序

1.申请对象向所属基层工会提交申请表及困难证明材料。

2.申请对象所属基层工会调查核实情况。

3.校妇联负责汇总拟资助对象申请材料及资助金额,上报市妇联权益部审核。

、工作要求

1.各基层工会务必实事求是,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核实困境妇女儿童情况,并及时报送

2.各基层工会于1112日前将《困境妇女儿童救助项目申请表》、《困境妇女儿童维权救助申报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至校工会115,电子版发送辛妮OA

联 系 人:辛妮   联系电话:0795-3201325

附件

1.《困境妇女儿童救助项目申请表》

2.《困境妇女儿童维权救助申报汇总表》


                                      宜春学院妇女联合会

                                   20211029


                         宜春学院妇女联合会20211029印发

附件1

困境妇女儿童救助项目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人口总数


家庭年

人均收入


救助类别


救助额度


申请

原因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基层工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妇联

审查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1.本表应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明、侵权证明、贫困证明等;

2.本表应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申请人填写表格有困难的,可以由申请人口述,项目实施单位工作人员代笔;

3.本表可扩展,但不得更改表格的结构和内容;

4.救助类别:医疗救助、困难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援助、临时帮助。

附件2

困境妇女儿童维权救助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姓  


性别

年龄

职业

家 庭 地 址

联系电话

救助类别

困难情况

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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