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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宜春学院2014年度先进基层工会暨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9

各基层工会: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工会工作,促进工会各项工作不断开展,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激励会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工会活动,为创建和谐校园做出更大贡献,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14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工会 (全校10个)

2、工会积极分子 (按会员人数的1/20分配名额)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工会

1)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在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2)关心教职工疾苦,倾听教职工呼声,反映教职工要求,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积极推进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广泛开展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中心内容,以青年教师为重点的教职工队伍建设活动和群众性教学科研创新等活动,工会重点工作有突破、特色工作有创新;

4)工会组织健全,班子团结,有号召力和战斗力;

5)认真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2、工作积极分子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3)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校工会活动2次(包含2次)以上;

4)成绩突出并得到本单位绝大多数教职工和工会干部的信任。

三、评选办法

1、各基层工会在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和条件进行工会积极分子推荐。

2、先进基层工会评比:

1)由相关部门集中评分(占30%);

2)各基层工会相互评比(占40%);

3)参加校工会组织各项活动情况(占30%)。

3、推荐的先进基层工会和评选出的工作积极分子均需填报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个人材料500字以内;集体材料1000字以内),于1225前交校工会办公室115室,电子稿通过OA寻呼至曹伟莹。

特此通知

 

附件1:宜春学院2014年先进基层工会登记表

附件2:宜春学院2014年度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附件3:宜春学院2014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附件4:宜春学院2014年度工会积极分子汇总表

                                                        宜春学院工会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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