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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之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6-20

教工之家是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教工之家的管理,使其成为文明、健康、清洁、安全的活动场所,保证全体会员健康娱乐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工之家属于公共财产,按学院有关财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  学校鼓励全校广大教职员工(包括离退休同志)积极到教工之家活动。请大家自觉遵守教工之家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不乱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打架斗殴和损坏公物。

    第三条  请参加活动的教职员工爱护公共财产,活动后将器材、物品归放原位,所有器械物品不得私自带出室外。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等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第四条  教工之家主要供本校教职员工活动,原则上不对外开放。教职员工可按规定个人自由参加活动;部门则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组织活动。基层工会组织活动须将活动内容和时间提前报校工会,经工会主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  教工之家管理人员要热情服务,尽职尽责,认真管理。所有公物器材都必须建账、造册,废旧、报损期间按有关制度办理。定期做好教工之家防尘、防潮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电工作,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第六条  校工会将不定期对教工之家公物器材进行检查、核对工作,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地丰富教工之家的活动项目和内容。

第七条  教工之家活动一般安排在晚上,双休日和节假日也可安排在白天。

棋牌健身厅开放时间 每天晚上7:00――10:00

卡拉ok厅开放时间  每周五晚7:00――10:30

请各位教职员工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

 

 

 

 

管理员:     曹伟莹           15079589899

音响调试员: 邹志明           13617959882

             汤林海(协助)   15107953780

卫生管理员: 林春秀           15579058358

 

 

宜春学院工会

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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